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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即期刊。指有固定的名称,有统一的编号,装订成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连续出版物。
再版:双称重版。即利用原有的纸型、图版或底片再次印刷。再版时,作者可以对作品内容作少量的修改。
展览:指将作品公开陈列,供他人观看的行为。如美术作品展览、摄影作品展览、图书展览等。
展览权: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公开陈列其作品,供他人观赏的权利。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之一。
政府作品:1.指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本。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2.指以政府名义发表的法人作品,如某一政府部门的工作报告,年度计划等,此类作品作为法人作品,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注释:指对文字作品中的字、词、句进行解释。
著作:指通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
著作权财产权:亦称著作权的经济权利。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与作品相联系的财产权利。包括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继承或遗赠。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法律赋予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享有的某些专有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指著作权法规定的,受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保护主体:指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首先是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公民或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其次是依法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其他著作权人,如继承人、受遗赠人、版权受让人等。
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表明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记号。国际上通用《世界版权公约》所规定的版权标记,即用符号?(英文版权Copyright的第一个字母加圆圈)表示作品受版权保护。唱片、音像制品等用符号 (英文唱片Phonogram的第一个字母加圆圈)表示作品受版权保护。著作权标记应刊在作品的显著位置。但是,在大多数国家,作品受版权保护,并不取决于有无版权标记。
著作权人:指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原始著作权人享有的是完整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继受著作权人享有的只是著作权的财产权,而对著作权的人身权则只有保护的义务。
著作权使用费:指作品使用者因使用作品而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支付的经济报酬。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为:1.一次性支付;2.版税;3.稿酬。
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许可,通过出版合同约定取得的,在一定期间内独占的、排他的、以某种版本形式出版其作品的权利。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伯尔尼公约:全称是《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1886年9月9日在瑞士伯尔尼缔结。后经7次补充与修订。现行文本是1971年7月24日在巴黎修订的。截至1992年10月止,共有成员国93个,中国也是成员国之一。公约全文共38条。根据公约。每一成员国对于其他成员国公民的著作权必须给予与本国国民相同的保护。对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公约还规定了照顾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些特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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