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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与商标保护

根据商标保护地域性的规定,商标一旦抢注成功,被抢注商标的企业就不得在该国或该区域内使用此商标,若违反则构成侵权。因此,不论被抢注商标的企业放弃原商标另创品牌,或是高价回购,抑或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被抢注的商标,都将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延缓其产品占据市场的时间,降低市场份额。因此,商标保护意识的淡薄应引起中国企业警醒。不少中国企业天真地认为,只要产品质量过硬,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只是时间问题,而对外宣传、提高企业国际知名度的机会就像口袋里的零钱,想用时多少总会有一些。同样被这些企业所漠视的还有它们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商标权。许多有抱负的中国企业在发展中大都是先立足国内、后拓展国际市场。这种传统做法本无可厚非,但现代国际竞争的大环境要求参与者必须具备超前眼光。
   
    为了预防商标被抢注,保护商标专用权,企业可以积极采用商标占位策略:采用商标“大占位”,占满每一大类商品商标中的每一个位子,取得所有商品的商标独家专用权;采取“防御性占位”,把自己的商标连同其他图案文字形似音同的都作为商标注册,防止别的企业借来做文章;采取“超前占位”,在牌子刚打出的同时,就采用占位术来保护自己的品牌。这样就能为商标构筑多层次的保护网,真正做到“名正”。
   
    最重要的是要把商标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体系当中,做好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依法申请国际商标注册。专家建议在实行先使用原则的国家,即谁先使用谁就拥有商标权,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应当尽早使用商标,并注意收集和锁定在这些国家使用商标的证据,包括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等。如果该商标被人抢注,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程序或者诉讼程序夺回商标。在实行先注册原则的国家,即谁先注册谁就拥有商标权。如日本、韩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应当尽早申请注册。
   
    “谁家的孩子谁抱走”,涉外商标官司从表面上看只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但从现阶段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政府仍有必要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协助,让中国企业在涉外维权的道路上走得直一些,顺一些。海信就是一成功案例。
   
    (作者 陈志宏     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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