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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世誉鑫诚知识产权协助大连朴女士办理的专利权无效一案正式开庭,世誉鑫诚专利顾问曹正凤女士、唐周明先生共同出庭参与了案件。
庭审期间,无效请求人针对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在申请前是否在国外公开?如何公开?请求人提供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是否具有证明力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历时三个半小时,最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休庭,并将择期下发审理决定。
据唐周明先生介绍,该案请求人仅提供了三份烤盘韩国宣传图册作为证据,且证据中仅有一份经过公证、认证,但都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中文译文,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此类证据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审理专利无效案件的依据。因此无论在事实上该外观设计是否在国外公开,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专利权的可能都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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