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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老师罗永浩 著作权案获赔一元

 

  前新东方英语教师罗永浩诉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有了一审判决。

  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判令被告公司停止在其酷学网上传播罗永浩有关拉斯维加斯赌场的口述作品,并赔偿罗永浩经济损失一元。

  罗永浩起诉称,他在新东方学校任教期间,曾在课堂上发表过有关拉斯维加斯赌场的言论,构成口述作品。他发现被告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酷学网上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和下载。

  罗永浩认为,被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对该作品享有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迅程公司停止侵权、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一元,并承担其支出的律师费3000元。

  因罗永浩未提交有关律师费的任何票据,不能证明该项支出的真实性,法院对此项请求未予支持。宣判后,罗永浩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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